莊鴻儒建築師事務所 台中 柳川河畔

2011年9月12日 星期一

2011-09投超高層建築一票


2011新作 審議中
~建築法令內有許多張"機會",可以讓建築規模放大許多,多到讓都市設計審議委員著實為難。建築師須用盡所有的"機會"設計出超大量體(對業主總要交代),還要讓委員勉為點頭同意(對委員也要交代),則更是難處。所幸現在委員多認知,用建築的手法來解決都市計畫的問題,對建築師是不公平的。
 
~建築師也非無能為力,超高層建築設計相對小環境的衝擊較輕微,矛盾?
一、超高層建築限制地下層開挖率,基地保水更好,大喬木有更多的自然土層生長而非人工地盤。
二、超高層建築可以設計更低的建蔽率,棟距更大,地面層綠地更多,居住單元通風採光更好。
三、超高層建築全棟消防撒水設置,寬敞、特別安全的特別安全梯、17人份的緊急升降機...安全配備應有盡有,族繁不及備載。
ps:本案法定建蔽率55%,實際設計40%,這是零店面設計的福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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